代春生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来源: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-04-06 09:35浏览次数: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(2021063)
代春生因保管不善,将冀(2018)鹰手营子矿区不动产权第0001618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(坐落:营子区营子镇筹备处街道兴局营子矿1-3-313号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代春生
2021年04月0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