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(2021006)
杨柯因保管不善,将20120336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(坐落:双桥区桥东飞机场世纪城二期29#楼1-1101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杨柯、汪艳春
2021年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