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(2020983)
付建荣因保管不善,将房屋坐落于双桥区于家沟小区9#楼01-401(土地证号:43736号)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白雪
2020年9月24日